能源学院2020级“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选拔方案
2021-09-14 发布:[能源学院]肖畅 点击:141次
能源学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方案已于2020年获批准,且在能源学院2019级本科生中实行了创新班选拔。为做好2021年“拔尖人才创新班”的学生选拔工作,特制定此选拔方案。
一、选拔和培养目标
(1)选拔目标:勤奋踏实,热爱专业,成绩优良,身体和心理素质良好,有潜质的学生。
(2)培养目标:经过3年的培养,成为厚基础、站前沿、重创新、高素质的“交叉型+创新型+国际化”人才。
二、基本条件
(1)能源学院2020级全体本科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3)有志于从事本专业工作,自愿提出申请。
三、选拔方式和时间
(1)选拔方式:采用综合面试+素质测试的方式,由学院组织评委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分。
(2)选拔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学生提交申请表,附成绩单(含学分积点)和获奖证书;
2021年9月20日-9月24日:公布进入综合面试和素质测试名单;
2021年9月27日-9月30日:进行综合面试和素质测试;
2021年10月11日:公示入选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名单;
2021年10月18日:正式公布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名单。
四、具体细则
(1)计划选拔30名2020级学生进入“拔尖人才创新班”学习;
(2)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大一期间学分积点进行排序,以1:1.5的比例筛选学生进入选拔;
(3)每个专业选拔人数=(30/年级学生总数)×专业学生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4)按学分积点、综合面试、素质测试三项综合评分进行排名,其中:学分积点占70%,综合面试占20%,素质测试占10%。
其中,
综合面试采用多媒体汇报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学生个人情况介绍、对专业的认识及发展想法,时间5分钟。
心理素质测试:进行心理测试。
五、说明事项
选拔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学院将对初步确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公示七天后正式公布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名单。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领导小组所有。
能源学院
2021年9月1日
附件:
能源学院2020级“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选拔名额:
关于开展2021年能源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班主任聘任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