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03-21 发布:[能源学院]肖畅 点击:6304次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上级及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公平性。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科学性。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能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高志前、孟庆芬
成 员:许 浩、赖枫鹏、杨光坤、张元福、胡景宏、陶 树
秘 书:丁 梦、马甜甜
(二)学校纪检和学院纪检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组,全程监督检查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和具体实施环节。
组 长:孟庆芬
成 员:杨光坤、刘鹏程、王海荣、张松航、李涤、张盼盼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45人(含推免生),其中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两个专业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约65人(含推免生),资源与环境专业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约80人,单独考试、专项计划单列,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凡是报考我院且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复试。
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下午14:00综合素质面试分组开展。
(三)复试形式
我院采用线下现场的方式组织本次复试(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四)复试程序
缴纳复试费(100元/人)→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五)资格审查
我院会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前应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应届生还需提交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往届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复印件、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1);
6.大学生士兵计划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其他加分项目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单独考试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9.本人所选择的复试笔试科目(附件2)。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5日24点之前,加入钉钉群:26410018784,并在“智慧研招”招生系统里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缴纳复试费,逾期未提交和未缴纳复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进入系统方式如下:
网址 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ss。
以考生编号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 -->点击‘复试缴费’菜单缴纳复试费 -->点击‘电子材料’菜单,上传提交电子材料。(注: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访问本系统。)
注意:
1、将考生复试前应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中的1-8项的电子版按编号顺序放到一个PDF文件中(将所有材料拍照或扫描的图片放到一个word中再另存为成一个PDF,不符合要求者将退回重新提交),并命名为“姓名-复试专业-资格审查”;
2、本人所选择的复试笔试科目(附件2)命名为“姓名+复试科目”上传至“其他”项;
3、必须将所有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全部上传之后再进行提交,否则无法提交第二次。
(六)复试比例
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知识笔试:考生可从煤田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沉积岩石学、采油工程、油藏工程、油矿地质学、油层物理、石油构造地质学等八门科目中任选一门进行现场笔试,复试笔试科目要不同于初试科目。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生可携带工具书、专业参考书等纸质资料参阅,但不可使用电子设备上网搜索查询。
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引导员随机安排面试考场,面试教师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每个面试小组教师由学院各学科专业教师组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外国语测试及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信息核对:考生需展示个人身份证,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人脸系统识别。若存在违规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思想政治素质: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听力、口语和专业文献阅读、翻译等能力。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限2-3分钟进行自我介绍;第二部分:由复试教师现场选择相应的外文文献进行测试及口语交流,据现场表现评定成绩。
4、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与掌握情况。评委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的提问。要求教师根据考生大学四年期间的学习成绩,了解学生综合素质、专业背景、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研工作能力、今后的研究计划等,按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另外任选两门专业知识笔试的科目进行加试(可在上述科目中任选,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均不能与初试重复,否则复试成绩无效。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60分为及格)。
(八)总成绩
复试成绩包括专业知识笔试80分;外国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20分,复试成绩共计300分。在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按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加权求和结果排序择优录取。
(九)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本人提出申请并于3月23日之前将签字的电子版发至研招办邮箱:yzb@cugb.edu.cn。
(十)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录取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被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调剂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录取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预计我院资源与环境专业将接收调剂生。
我院将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我院的调剂工作办法,后续会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会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和我院官方网站(https://ser.cugb.edu.cn)公布。
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而未达到我院复试线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参加复试(须达到专业学位的分数线和其他相关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调入英语二专业,数学一可调入数学二专业,以此类推,反之则不可。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为方便考生调剂,我院将及时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我院将在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帮助文件)和我院官方网站(https://ser.cugb.edu.cn)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3.我院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将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会提前公布。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会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它志愿。
5.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要由我院(部)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在我院官网(https://ser.cugb.edu.cn)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院可要求考生4月16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对拟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在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时,需留取毕业证书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备查。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我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凡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面试、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 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六)4月16日前,经复试合格的以下类别考生的材料需交至研究生院:
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上交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和身份证;
2.“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单独考试”考生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七、信息公开
(一)公开招生计划。
(二)公开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三)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
我院将在官方网站(https://ser.cugb.edu.cn)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八、其它相关要求
(一)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必修课程不及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出现违法违纪记录、政审或体检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四)我院将于4月25日前报送硕士生拟录取库,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打印表、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交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请考生随时关注各我院的网站通知。
(六)港澳台研究生参照此方案执行。
十、应急预案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我院将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754-4;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191;
附件:
能源学院
2023年3月21日
能源学院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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