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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2021级“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选拔方案

2022-11-09     发布:[能源学院]肖畅    点击:798

《能源学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方案已于2020批准,且在能源学院2019本科生中实行了创新班选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为做好2022“拔尖人才创新班”的学生选拔工作,特制定此选拔方案

一、选拔和培养目标

1)选拔目标:勤奋踏实,热爱专业,成绩优良,身体和心理素质良好,有潜质的学生。

2)培养目标:经过3年的培养,成为厚基础、站前沿、重创新、高素质的“交叉型+创新型+国际化”人才。

二、基本条件

1)能源学院2021级全体本科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3)大一阶段学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大一阶段必修课全部一次性通过考试,没有挂科;

     ②大一阶段有且只有一门必修课挂科,申请时已通过考试;

4)有志于从事本专业工作,自愿提出申请。

三、选拔方式和时间

1)选拔方式:采用综合面试+素质测试的方式,由学院组织评委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分。

2)选拔时间安排:

20221115日~20221117:学生提交申请表,附成绩单(含学分积点)和获奖证书;

2022112220221123学院公布进入综合面试和素质测试名单;

2022112420221125进行综合面试和素质测试;

20221129公示入选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名单。

四、具体细则

1)计划选拔302021级学生进入“拔尖人才创新班”学习;

2)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大一期间学分积点进行排序,以1:1.5的比例筛选学生进入选拔;

3)每个专业选拔人数=(30/年级学生总数)×专业学生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4)按学分积点、综合面试二项综合评分进行排名,其中:学分积点占70%综合面试30%

其中:

综合面试采用多媒体汇报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学生个人情况介绍、对专业的认识发展想法,时间5分钟。

五、说明事项

选拔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学院将对初步确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公示七日后正式公布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名单。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领导小组所有。

 

 

能源学院

 2022118

 

 

附件:

能源学院2021“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选拔名额:

截屏2022-11-09 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