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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4-11-26     发布:[能源学院]刘斌    点击:939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中地大京研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修订本实施细则。

我院2025年度计划招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学校正式下达最终招生计划为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在职就业人员。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为依据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发挥导师组与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符合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和招生学院规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当年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其中:

1.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学术学位);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专业学位);

2)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3)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4)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6)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A&HCI)检索论文;

(2)俄语:

1)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成绩≥75(或良好);

2)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成绩≥60(或合格);

3)对外俄语水平考试达到一级ТРКИ-1(B1);

4)WSK(ТЛРЯ)≥60;

(3)日语:

1)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80;

2)全国大学日语六级成绩≥60;

3)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三级(N3);

4)WSK(NNS)≥60。

2.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北大核心)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申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应有主持承担过所报考学科领域(方向)相关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2)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且排名前三);

(3)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七)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影响后续复试、录取等工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分为考生申请、综合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考生申请阶段

1.考生申请

考生详见2025年招生简章,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材料审核

(1)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所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须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做出综合意见,形成“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我院资格审核小组。

(2)学院审核:我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尤其须逐项审核考生所提供的外语水平和学术成果是否满足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级别、数量等要求。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七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阶段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水平、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应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具体考核方式:外语水平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期间可进行必要的实践环节或心理测试考核,实践环节或心理测试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七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三)录取阶段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七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四、监督机制

学院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党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监督小组,规范自律博士招生工作,并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一经确认缴费提交后,如申请人放弃申请,报名费不退)

3.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9日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申报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至能源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测试楼216室,侯老师,电话010-82322754-4)。

邮寄(送)材料起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3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13.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证明(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六、其它说明

(一)近五年科研成果的界定: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核心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刊;英文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

(二)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交叉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所有交叉学科专业招生均不区分研究方向;交叉学科专业博士生毕业时所授学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所属学科专业的学位(例如:0709J8授予0709理学学位)。

(四)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全日制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除外)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五)录取类别

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六)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录取等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咨询邮箱:nyxypy@163.com

(八)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解释,适用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原相关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