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本科2022级“拔尖人才创新班”动态调整方案(2024版)
2024-09-21 发布:[能源学院]刘斌 点击:1015次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为保证我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动态调整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创新班学生具有继续深造所要求的优秀品德修养、科研素质和发展潜能,对动态调整工作规定如下:
一、创新班管理工作小组
能源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创新班”管理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孟庆芬、姚艳斌
副组长:赖枫鹏、许浩、杨光坤
成员:张元福、胡景宏、陶树、唐玄
秘书:张潇竹
二、“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动态调整办法
1、有以下情况之一,学生取消创新班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进入创新班后必修课有不及格记录;(3)在校期间有违纪现象。
2、创新班动态调整时间节点
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15日:学生提交申请表,附成绩单(含学分积点)和获奖证书;
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0日:学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2024年10月21日:公示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调整名单;
2024年10月25日:正式公布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名单。
3、创新班动态调整办法
(1)非创新班学生自愿提出入班申请。
(2)参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按学分积点、科研创新、思想政治表现三项综合评分对学生进行排名,其中:学分积点占80%,科研创新15%,思想政治表现占5%(百分制):
综合评分=学分积点*20+学科竞赛*0.375+思想政治表现分
注:各类竞赛成果有效日期:2023.9.1-2024.8.31。
(3)拔尖人才创新班维持原有规模,学生总人数30人。
三、说明事项
选拔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学院将对初步确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公示后正式公布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名单。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拔尖人才创新班”领导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