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3-05-19 发布:[能源学院]肖畅 点击:3735次
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的安全、顺畅、稳定。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录取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我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学校纪检部门、学院纪检委员和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总数约为66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专项计划等)。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和学院整体招生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招生录取工作
(一)进入考核资格的基本要求
专项及普通计划须符合学校进入考核的基本要求。
(二)考核对象
所有符合进入考核要求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考核面试时间:2023年5月29日
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在能源学院官网(https://ser.cugb.edu.cn/)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考核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分批分组统一组织考核,实行同一标准,专家需现场独立评分。考核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考核专家成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五)考核程序
学院对所有进入考核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考核各个环节。
(六)考核比例
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综合英语面试、跨学科加试、同等学力加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发挥考核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功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考核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笔试: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和(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方向)的考生在《含油气盆地分析》、《层序地层学》、《煤田地质学》、《油矿地质学》中任选一门科目闭卷考试;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和(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方向)的考生在《采油工程》、《油藏工程》、《油矿地质学》、《煤田地质学》中任选一门科目闭卷考试。
现场综合面试:面试教师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每个面试小组教师由学院各学科专业教师组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素质、英语能力及专业知识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信息核对:考生需出示个人身份证,及诚信考核承诺书,若存在违规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计入考核成绩,但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3.英语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口语和专业文献阅读、翻译等能力。
4.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与掌握情况。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八)考核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英语综合面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三部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英语综合面试80分,专业知识笔试100分,考核成绩共计300分。
(九)考核过程
要严格过程监管,对考核(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考核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十)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我院在考核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考核,审查内容为: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十一)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学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专业和(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方向)的考生在《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沉积学》、《含油气盆地构造分析》、《层序地层学》、《煤田地质学》中任选两门与考核笔试不同的科目进行加试;报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和(专业学位)资源与环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方向)的考生在《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油层物理》、《采油工程》、《油藏工程》、《油矿地质学》中任选两门与考核笔试不同的科目进行加试。跨专业考生根据个人报考专业和方向在考核笔试所列科目中任选一门与考核笔试不同的科目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开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名单将于考核前发布。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考核材料提交
进入考核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之前,在“智慧研招”招生系统里按本人类别提交(十)中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进入系统方式如下:网址 https://bdyzb.cugb.edu.cn/tp/zs/login/toLogin/bs。以报名号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点击‘电子材料’菜单,上传提交电子材料(注: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必须将所有需要提交的考核材料全部上传之后再进行提交,否则无法提交第二次。
五、录取工作
(一)我院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
(二)能源学院认定的综合成果包括文章、发明专利、科研奖励等学术成果和外语成绩。(学术成果取得时间限定在近五年内: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文章只计分第一作者的文章,且SCI和EI必须online或中文核心等必须正式出版。SCI检索文章每篇6分,EI检索文章每篇4分,中文核心文章每篇3分。
专利只计分第一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是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每项6分,国际发明专利每项8分。
科研奖励只计分有证书的科技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项分值12分;省部级:特等奖项分值10分;一等奖项分值8分;二等奖项分值6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协会科技成果奖项等同于省部级奖项。
奖项积分=个人排名折减系数×奖项分值
个人排名折减系数:
排名取20名的系数分别为1、0.7、0.6、0.5、0.4、0.3、0.2、0.1、0.09、0.08、0.07、0.06、0.05、0.04、0.03、0.02、0.02、0.01、0.01、0.01;
排名取10名的系数分别为1、0.7、0.6、0.5、0.4、0.3、0.2、0.1、0.06、0.03;
排名取7名的系数分别为1、0.7、0.5、0.3、0.2、0.1、0.05;
排名取5名的系数分别为1、0.6、0.4、0.2、0.05;
排名取3名的系数分别为1、0.4、0.1。
外语通过6级的、托福(TOEFL)成绩高于72分的、雅思(IELTS)成绩高于5.5的、GRE成绩高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的、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高于60分的、WSK(PETS5)高于45分的、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计3分。
综合成果分数累计积分不超过20分。
(三)按总成绩(总成绩=综合成果分数+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其中硕博连读、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申请-考核、全日制专业型非定向申请-考核、全日制学术型定向申请-考核、全日制专业型定向申请-考核、非全日制专业型定向申请-考核报考类别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四)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
3.考核各环节单项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7.不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者;
8.因导师名额不足等问题导致无导师招收的考生。
六、信息公开
我院将公开内容如下:
(一)公开招生计划。
(二)公开考核方案、考核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
(三)公开与公示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院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其它要求
(一)我院将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每位导师每年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其中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不含各类专项和非全日制指标);
2.兼职导师每人限招1人(含各类专项、科研博士和非全日制指标);
3.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4.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导师,各学院要认真核对,给予减招、限招或停招;
5.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院和导师,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58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关于科研经费专项博士:
1.根据教育部《关于编报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22]50号)文件精神,我校鼓励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申请科研经费专项博士指标;
2.招生指标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每名导师每年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4.科研博士与普通博士生采取“统一考核、分别排队,分类录取”的方式进行。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学院指标数先录取普通博士研究生。未进入普通博士拟录取名单,或进入学院普通博士拟录取名单但超出导师本人录取名额限制,并在导师上报的拟招收的科研博士名单内的考生可进入科研博士排队。我院根据总成绩、申请招收科研博士导师情况及科研博士指标确定拟招收科研博士导师名单,导师根据指标情况自主确定拟录取名单。
5.科研经费博士生的培养、毕业、学位授予的要求和日常管理等均与普通博士生一致。
6.招收科研经费博士的导师需从科研经费中支付部分培养经费,经费额度由当年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培养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全部用于研究生培养。
(三)我院2023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2023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
(五)本工作方案由我院负责解释。
八、严肃考风考纪
我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核。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应急预案
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754-4;
我院邮箱:cugbnyyzb@163.com;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能源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