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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方案

2021-11-01     发布:[能源学院]    点击:486

能源学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方案

(2021年10月修订)

“双一流”背景下,为了响应国家提出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版)”,构建新形势下能源学院本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经学院讨论决定开展能源学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创新班以 “厚基础、站前沿、重创新、高素质”的拔尖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形成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科学前沿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组织形式与管理

能源学院成立 “拔尖人才创新班”管理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高志前、孟庆芬

副组长:赖枫鹏、许浩、杨光坤

成员:李胜利、胡景宏、陶树

秘书:张潇竹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1、研究制定“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对拔尖人才创新班发展方向和改革决策提出指导性意见。

2、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服务,商讨解决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教学、科研、实验室等有关部门的工作。

3、筹措拔尖人才创新班建设经费,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4、任命拔尖人才创新班班主任,组织安排拔尖人才创新班的教学活动,检查拔尖人才创新班教学效果和培养质量。

二、拔尖人才创新班培养模式

拔尖人才创新班采用“虚实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和实践培养,即: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不单独编排成实体班,本专业教学活动在原始班级进行,同时针对性的设置系列课程和实践教学活动,以培养“交叉型+创新型+国际化”人才。主要包括:

1、“交叉学科+研讨式”课程教学:采用研讨式教学方法,开设人工智能、大数据、外教、专家讲堂等课程,培养学生应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专业英语水平。

2、“参与式+国际化”实践教学:针对性开设 “室内-野外-现场” 系列实践教学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开展国际实习,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的国际交流能力。

3、“导师制”科学研究:在学院教师中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遴选导师,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动态调整(每年调整一次)。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参加各类专业大赛,使学生早进科研、早出成果,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选拔、调整办法

拔尖人才创新班选拔在大一期末进行,按专业综合分排名选拔,每个专业设置一定比例,每届招收30人左右,选拔严格按照“选拔方案”进行。每学年动态调整,完成淘汰、补充,调整严格按照“动态调整方案”进行。

四、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待遇与要求

1、享有待遇

(1)学生享有针对性的 “一对一导师制”的全程培养模式;

(2)基于创新班学生额外完成的系列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活动,在“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分计算环节,大三学年结束、创新班动态调整后仍留在创新班的学生可额外获得16分科研创新分,且不受科研创新计分40分上限限制。

(3)大三结束后仍留在创新班的学生,原则上全部免试攻读研究生。其中,继续留在能源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50%以上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4)四年级第一学期,已确定继续留在能源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将开展国际实习。综合国内外多种因素后再确定国际实习细节,并提前通知学生。

2、对学生的要求

(1)讲文明、讲礼貌,具有优良的品德,刻苦学习,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思想品德和成绩不符合要求或违纪的同学将被调整出拔尖人才创新班。    

(2)鼓励拔尖人才创新班同学保送能源学院研究生。

 

能源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