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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动态调整方案

2021-11-01     发布:[能源学院]    点击:209

能源学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动态调整方案

(2021年10月修订)

    为保证我院本科“拔尖人才创新班”动态调整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创新班学生具有继续深造所要求的优秀品德修养、科研素质和发展潜能,对动态调整工作规定如下:

一、创新班管理工作小组

能源学院成立 “拔尖人才创新班”管理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高志前、孟庆芬

副组长:赖枫鹏、许浩、杨光坤

成员:李胜利、胡景宏、陶树

秘书:张潇竹

二、“拔尖人才创新班”学生动态调整办法

1、有以下情况学生取消创新班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必修课有不及格记录;(3)在校期间有违纪现象。

2、创新班动态调整时间节点

每学年结束、新学年开始前,完成创新班的动态调整。

3、创新班动态调整办法

(1)非创新班学生自愿提出入班申请。

(2)参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按学分积点、科研创新、思想政治表现三项综合评分对学生进行排名,其中:学分积点占80%,科研创新15%,思想政治表现占5%。

综合评分=学分积点×20+科研创新×0.375+思想政治表现分

科研创新分核算办法参看附件。

综合评分前30名的学生获得创新班学习资格。

 

 

能源学院

2021年10月29日

 

科研创新分核算办法

科研创新记分规则包括:凡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和学科竞赛的同学,均可得16分;对于其中成绩突出者,则按以下加分规则另行给予奖励。该部分总分值上限为40分,如超过40分,按40分记。学科竞赛加分、发表论文加分、专利加分、软件著作权加分以及其它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学科竞赛与立项加分规则

⑴国际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8分,集体奖加16分;

   ⑵国际竞赛二等奖、国家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6分,集体奖加12分; 

   ⑶国际竞赛三等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4.8分,集体奖加9.6分;

⑷国家竞赛三等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3.6分,集体奖加7.2分;

⑸省部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2.4分,集体奖加4.8分;

⑹省部级竞赛三等奖、校级竞赛一等奖,个人奖加1.2分,集体奖加2.4分;

⑺校级竞赛二等奖,个人奖加0.8分,集体奖加1.6分;

⑻校级竞赛三等奖,个人奖加0.4分,集体奖加0.8分。

注:⑴集体获奖项目由其成员共享加分,由集体内全体成员平分该奖项的加分。

⑵同一参赛作品如果获得多次奖励,只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2、公开发表论文加分规则

凡公开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包括在线发表),SCI、EI期刊论文加12分,核心期刊(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所列)论文加4.8分。

注:①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必须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②多人署名的论文,第一作者得满分;自第二作者开始,个人加分依次是前一作者加分的50%。

3、专利加分规则

 ⑴获得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授权(有证书原件),加12分。

  ⑵其他专利,加4分。

注:①专利的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②多人署名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得满分;自第二发明人开始,个人加分依次是前一发明人加分的50%。

4、软件著作权加分规则

获批软件著作权,加4分。

注:①软件著作权的第一授权单位必须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②如有多名同学参与软件开发,加分的分配方案同竞赛加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