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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方案

2021-03-22     发布:[能源学院]肖畅    点击:8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人才培养及学科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2021年能源学院拟录取研究生140人,其中矿产普查与勘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两个专业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60人(含推免生),资源与环境专业拟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8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会根据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一、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治平  唐书恒

副组长:高志前  许 浩  杨光坤

成员:李胜利  张元福  胡景宏  陶 树

秘书:姜 涛

二、复试对象

凡报考我院且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申请调剂到我院且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所有考生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包括网络视频综合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笔试:采用提交命题读书报告和ppt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读书报告和ppt展示内容必须一致,学院将提前把笔试题目发给考生,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将读书报告和PPT打包命名“考号+姓名”发到“智慧研招”系统,读书报告不少于3000字,PPT讲解时间为5分钟。PPT讲解在综合面试环节中进行。考生可从煤田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学、沉积岩石学、采油工程、油藏工程、油矿地质学、油层物理、石油构造地质学等八门科目中任选一门进行笔试,复试笔试科目要不同于初试科目。

网络视频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引导员随机安排视频面试考场,面试教师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每个面试小组教师由学院各学科专业教师组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素质、英语能力及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信息核对:考生需展示个人身份证,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进行人脸系统识别。若存在违规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英语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口语和专业文献阅读、翻译等能力。

3、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与掌握情况。考生进行5分钟PPT展示,评委进行提问和质询,评委提问内容不局限于多媒体讲述内容。

4、跨专业需加试的考生,任选两门提交命题读书报告。

四、调剂

1、拟接收调剂专业

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

2、调剂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下,且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达到资源与环境专业国家线,且达到我院资源与环境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

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请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名单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确认同意复试后方可参加复试。

五、录取方式

我院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读书报告+PPT展示”综合成绩)80分(同等学历及跨专业考生专业课加试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提交读书报告,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外语口语、听力100分;网络视频专业综合面试120分,复试成绩共计300分。在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比70%,复试成绩占比30%,按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加权求和结果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和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六、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复试环节中单科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3、复试过程有舞弊行为者。

七、导师招生数额限定

1、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按学校规定和学院招生实际情况,每个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人。

2、首次招生的新指导教师最多可招2人;外聘导师最多可招1人(专业型硕士学位)。

3、合格生源不足3人的导师向内调剂接收的人数不得多于3人。

4、根据教育部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原则上每位导师需派1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由学院统一安排到相关科研单位做论文。

八、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详见《能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九、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参考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招生规定。

十、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杨光坤

成员:高志前、李开开、王海荣、张松航、赖枫鹏

十一、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754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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