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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2018年本科生保研选拔的有关规定

2018-09-07     发布:[能源学院]伍亦文    点击: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2018年本科生保研选拔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我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保研学生具有优秀的品德修养、科研素质和发展潜能,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经院领导集体研究,对此项工作规定如下:

一、保研申请资格

  1、对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学生分专业进行学分积点排名,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均计入学分积点计算,学分积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学分积点高于2.8的同学有申请资格。

  2、有以下情况的取消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必修课有不及格记录;

3)转专业学生需补修的课程未补修;

4CET4成绩低于425分;

5)在校期间有违纪现象;

6)为保研,不择手段,弄虚作假。

二、保研选拔办法

  1、保研按学分积点、创新学分、思想政治表现三项综合评分进行排名,其中:学分积点占80%,创新学分占15%,思想政治表现占5%

  综合评分=学分积点*20+创新学分*0.375+思想政治表现分

  2、创新学分是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第一课堂以外的科技和实践活动而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学校每年4月份组织申报认定并记入成绩单。

  对于4月份后至保研时又取得的创新学分在保研时学院组织补充申报,按学校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进行评定。

  3、创新学分补充申报时间截至99日下午5

  4、思想政治表现评定标准见附件。

三、申请时间

  1、符合第一条保研资格的同学可以申请,保研申请表从教务处主页下载,申请截至9月10日下午5点。

  2、没有提交申请表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3、申请表中以下三项可先不填:总学分平均积点,积点专业排名,综合测评名次。

四、能源学院的推免生的指标共计31人,含卓越计划1人。

五、学生自愿申请,经过学院选拔、推荐,学校审批,正式取得保研资格后,不允许放弃保研资格。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能源学院

2018年9月7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2018年本科生保研选拔的有关规定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学院2018年本科生保研选拔思想政治表现测评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