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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2版)

2022-09-08     发布:[能源学院]    点击:3292

能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2版)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64号),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期间的部分或全部学费,支持全日制研究生全身心地投入学术研究工作。为了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在校评审原则的基础上特制定我院的具体评审细则。

一、学业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标准,见下表:

2022年及以后入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

元/年

2022年及以后入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

元/年

2021年及以前入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

元/年

2021年及以前入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

元/年

二、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成绩与科研成果综合评定,因此,学生个人的培养方案中务必包含以上各类课程。

  (一)硕士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

  (二)硕士二年级

  1、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其他硕士生:以公共课及学位课程考核成绩排序为主要依据,分等级评定;

  (三)硕士三年级

  1、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其他硕士生:选修课成绩与科研成果评分综合排序为依据,按排序分等级评定(科研成果评分办法及选修课程成绩算法见附件2,成果认定时间为上个学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为止);

三、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学业奖学金评定时的设置比例以具有参评基本条件的人员为基数。原则上,直博生在二年级时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并可参评特等奖。硕博连读“1+5”年制博士生在博士五年级、直博生在博士五、六年级与四年级博士生统一参评。

  (一)博士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

  (二)博士二年级

  1、直博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其他博士生:以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占70%)和科研成果(占30%)为主要依据,分等级评定(科研成果评分办法见附件1,考试成绩算法见附件2,成果认定时间为上一个学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为止);

  (三)博士三年级

  1、优先以科研成果评分排序为主要依据,按排序分等级评定(科研成果评分办法见附件1,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前一年的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在相同科研成果条件下,按课程考核成绩排序为依据进行评定(课程成绩算法依据见附件2);

  3、未完成课程学习和规定学分,以及未完成开题报告者(含硕-博连读生),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4、前一学年内受到违规违纪处分者(含硕-博连读生),以及在申报材料中有虚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博士四年级

  与博士三年级参评办法一致。

  五、评审程序与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学工组长、研究生教学秘书、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我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学校于每年9-10月份组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其它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⑴有违规违纪行为,在学校处分期内者;

⑵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有不合格者;

⑶学术行为不端者;

⑷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⑸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⑹其他应该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况。

(三)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无特殊原因,本人未在系统提交申请者,一律不予以参评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

(四)本实施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能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能源学院

2022年9月8日

附件1.科研成果计分办法.docx

附件2.成绩计算办法.docx